资深律师崔灿长期代理各类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其中一个案例让他记忆犹新:一名二十六七岁的年轻人,此前在A公司工作一年,之后跳槽到竞争对手B公司,在那里“潜伏”了两年多。凭借出色的学历、技术和社交能力,他不仅与B公司的工程师们建立了良好关系,甚至有希望晋升为核心骨干或中高层。
若不是他的突然离职恰逢B公司即将发布一项重大技术,没有人会怀疑这个看似前途无量的年轻人,竟是A公司安插的“间谍”。B公司调查了他的工作电脑和监控录像,发现两年多来,大量核心信息和图纸被源源不断地传输给A公司。由于涉案金额巨大,这名刚毕业工作三年的年轻人,将面临三到十年的牢狱之灾,崔灿为此感到惋惜。
更令崔灿印象深刻的是B公司负责人的反应,直到刑事立案阶段,对方仍不解:“我们上个月还一起出差、喝酒,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情节宛如电影《无间道》。崔灿将这种企业间的商业“谍战”形容为一场没有流血的战争。它不会在战场上发生,而是潜藏于办公室、工厂车间、咖啡馆,或是一次寻常的社交分享中。一个外卖员、维修工、新入职的工程师,甚至被公司高度信任的资深员工,都可能成为信息泄露的关键环节。
这场战争没有枪炮声,却伴随着真实的“伤亡”。一份被盗的配方、一张关键图纸、一段核心源代码,都可能彻底改变一家公司的命运,甚至重塑整个行业格局。卷入商业秘密泄露的人,轻则巨额赔偿,重则锒铛入狱。其最终目的与军事战争无异——置竞争对手于死地。
然而,这枚保护商业秘密的“天平”正逐渐失衡。部分大公司将其过度运用,使之沦为监控员工、惩戒离职者,甚至阻碍竞争对手融资上市的“武器”。以下是崔灿律师的自述。
作为一名深谙商业秘密法律的律师,有时我也难明确定义何为商业秘密。法律条文的定义直白:指不为公众所知晓、具有商业价值并已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而言,它包含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三大要素,例如技术类的配方、图纸、源代码、AI模型训练数据,以及经营类的价格策略、运营成本、客户名单等。
听起来简单明了,但实际案件中,何为“秘密”?何种秘密具备“价值”?这些问题复杂多变。比如,客户名单是否构成商业秘密?仅此一问,法学界便有无数论文探讨,各地法院也积累了大量案例,观点莫衷一是。尽管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已相当细致,却仍难以完全应对千变万化的现实场景,许多细节问题需个案分析,复杂程度超出想象。
现实中,获取商业秘密的手段远非电影中高科技入侵那般玄妙,更多时候,商业泄密往往由“人”而起。最普遍的方式是“挖人”——并非零星招聘,而是成部门、成批次地吸纳人才,甚至直接将整个业务团队“打包”带走。
据我经手的案件来看,通过挖角获取商业秘密的现象日益普遍。在许多高速发展的行业,仅有资金远远不够,技术实力才是核心竞争力。例如,人工智能大模型、具身智能、新能源等领域,提供两倍甚至三倍薪资挖人已是常态。面对无法拒绝的待遇,人才很难不动心。对企业而言,若收购竞争对手需耗资两亿,而挖走20位核心人才仅需两千万,这笔经济账自然不言而喻。
一个典型案例是吉利起诉威马一案。威马公司由吉利前高管创立后,系统性地挖走了吉利四十余名高管及技术骨干,几乎带走了吉利一整个底盘研发团队。最终,法院认定其构成商业秘密侵权,判赔逾6亿元,成为国内商业秘密案件中赔偿金额之最。因此,许多商业秘密案件表面上是技术纠纷,实则却是人才争夺战的缩影。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联合发布的商业秘密案件审判情况显示,2015年至2023年间,两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因员工流动引发的案件占比接近九成;而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则无一例外皆由人才流动导致。
除了“挖人”,商业贿赂也是一种常见手法。一些外部咨询公司会以“专家访谈”、“行业调研”之名,向大厂在职员工购买信息。我曾看到报道,咨询公司支付的费用,普通员工一小时可能一两千元,高级管理人员或特殊身份者,价格甚至能达到上万元。这种行为在互联网行业几乎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另有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是派遣商业间谍。商业贿赂是收买原有员工,而商业间谍则是将自己人安插进去。有些初级间谍可能伪装成外卖员、送水工,通过观察工厂布局、生产环境等获取表面信息。真正危险的是那些懂行的专业间谍,比如工程师。他们深谙技术,带着明确目的进入公司,能一眼识别哪些资料价值连城,在不大量下载、不轻易暴露的情况下完成窃密。
还有些公司会采取更长期的策略,派遣背景清白、干净的年轻人进入竞争对手公司。这些被派遣者常常互不相识,各自独立运作,只与上级单线联系,以期“广撒网,多捕鱼”,任何一人成功都可带来丰厚回报。当然,近年来数字化窃密和泄密事件也日益增多。
人们一提到数字化窃密,首先想到的往往是电影中高超的黑客技术入侵。但据我经手的案例,真正频繁发生的,其实是一些极其日常的行为。例如,不慎将云盘链接发到错误群组;离职前下载个人经手的PPT和业务文档;使用个人微信传输公司文件;或者在小红书、朋友圈、脉脉等社交平台随意发布工区照片,匿名吐槽。
许多人的这些举动是无意的,甚至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泄露秘密,仅仅是分享生活。然而,对于专业的有心人来说,你照片的背景可能就能锁定你的楼层和房间,你发布的每一条内容,都可能被拼接成有价值的情报。因此,处理了这么多案件后,我越发强烈地意识到:人,才是整个安全链条中最容易被攻破的一环。
在许多大公司,技术安全设施其实很难被轻易攻破。最具杀伤力的,往往是最原始朴素的方法。一个被误信的人,能够接触到公司的核心信息,便能随心所欲地窃取。许多商业秘密案件,往往都是因为内部有人悄然“叛变”,祸起萧墙。
商业秘密一旦泄露,后果绝非小事。这类案件的代价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是泄密者承担的后果,二是公司遭受的损失。
对泄密者而言,许多人认为,泄密顶多就是赔点钱或被公司开除。但实际上,商业秘密案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非常沉重,通常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类。
首先是民事责任,即赔偿金。例如前文提到的吉利与威马案,由于构成共同侵权,相关个人也需承担连带责任。试想,一个普通人若背负上亿的赔偿金,一生基本就此终结,说实话,可能比判刑还要严重。
其次是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罪已存在多年,在许多核心行业,商业秘密的价值很容易被认定为极高。研发成本、潜在收益、竞争损失都可能被计入其中。你以为只是带走了一点资料、发送了一点信息,但从公司损失的角度来看,金额可能瞬间飙升。2020年刑法修正案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期进一步提高,最高可达十年。
最后是行政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也有权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处罚,且罚款金额往往不低。因此,我再次郑重提醒大家,切勿只贪图眼前小利,很多事情一旦逾越法律红线,后果不堪设想。
从被泄密的公司角度来看,损失远不止一句“影响业务”那么简单,它很可能直接导致整个公司的倒闭。在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水平高低决定企业生死。比如芯片产业,所有公司都只购买最好的技术,赢者通吃;再例如常见的新能源行业,电池效率提升0.2%已是巨大的技术突破。一旦技术优势丧失或技术被窃,公司可能就此消亡,行业格局也会随之改变。
再看竞争激烈的互联网行业。在淘宝闪购和美团竞争最白热化时期,如果能获取对方的补贴策略,第二天只需略微增加补贴力度,订单量可能立刻产生变化。其带来的经济价值,远超普通人想象。还有一些经营信息,虽然不那么偏重技术,但同样价值连城。例如竞争对手的内部组织架构、真正掌权的关键人物、负责人的行事风格、团队中哪些人可以被挖走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这些信息都将转化为有力的竞争武器。
在这种环境下,初创公司面临的风险尤其高。许多初创公司的创始人拥有卓越的技术或创新的商业模式。但他们最大的痛点在于技术虽有价值,保护措施却往往不严密。如果我作为投资方,收购不成,可能只需极低的成本,便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其技术。
公司在商业秘密保护上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和时间。许多初创公司老板起初并不重视,通常是在遭受一次惨重损失后,才幡然醒悟并着手弥补。
大型企业在应对商业秘密泄露方面做得相对完善。例如,技术层面,常见的文件中会嵌入暗码、隐藏水印,并记录权限访问日志。你可能觉得用手机拍照、截图或通过其他设备传输,就能神不知鬼不觉,但很多时候,公司都能追溯到源头。
大公司还会将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化,并融入人力资源培训和员工风险管理之中。例如,廉洁从业培训、季度风险通报会。通过讲述某人因商业秘密事件被送入监狱、某人因收受利益被开除、某人因传输文件被追责等真实案例,往往能有效“震慑”员工。这其实是一种高级、合法且对大多数员工都有效的“恐吓”方式。
然而,我也注意到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很多大公司以信息安全和商业秘密保护为名,对员工行为的“监控”越来越细致,有时甚至已逾越界限。
我现在越来越明显地感受到,以商业秘密为由进行监控和惩罚,正在被过度使用。我接触过许多被竞业限制的劳动者,说实话,其中99%的人掌握的商业秘密真的有多重要?很多人不过是普通的技术员工,但公司动辄就以商业秘密为由,要求他们赔偿两倍甚至五倍年薪的违约金。
有时我会问企业法务,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法务会信誓旦旦地回应,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但我心里清楚,哪有那么崇高?很多时候,这不过是一个表面上冠冕堂皇的借口。诉讼正在沦为一种针对个人和打击竞争对手的手段和武器。我遇到太多公司,用各种奇特的理由包装自己,实际上只是内部派系之间排除异己。
这种变化也正在加剧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信任危机。以互联网公司为例,十年前,人们形容这个行业时,常用开放、创新、包容、鼓励个体活跃等词汇。但如今你再问一个年轻人如何描述大厂?
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公司庞大、制度森严、规范繁多、自己像一颗螺丝钉缺乏价值感,以及内卷、不开心。当然,这种变化原因很多。但我认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不信任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当公司越来越不信任员工,它对员工的管理必然会越来越严格。而这种严格,最终会慢慢消磨掉员工的主动性。我现在经常处理大厂相关的竞业限制案件,会发现员工入职时需要签署的文件远超以往。劳动合同十几二十页,后面还附带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各种承诺书,以及规章制度学习会。
一个刚毕业的年轻人,还没开始工作就先看到一堆条款:竞业限制协议写着五倍年薪违约金,十几页的保密协议反复强调什么是保密信息,何种行为会被开除,何种行为会被追责。看完之后,他心里会作何感想?他刚入职的那股热情,即使未被完全浇灭,也会大大减弱。
在后续工作中,员工必然会将安全置于首位。他会想,我可以牺牲效率,我可以不追求最优解,我可以少沟通、少表达、少分享,但我绝不能犯错。站在个人角度,这并无过错。但如果从整个公司层面来看,公司的效率、创新和协作都将受到影响。
离职时,这种不信任会表现得更为明显。有些公司看待每一个离职员工,都如同看待潜在风险。它会觉得,公司培养了你这么多年,你是否会带走公司的商业秘密?你是否会去竞争对手那里?你是否会挖走客户、窃取技术?随后,公司可能会启动竞业限制,或追究商业秘密责任,倒查员工离职前下载了哪些文件、发送了哪些邮件、登录了哪些系统。
但公司有时也应该扪心自问:你到底有什么东西真的值得保护?你说公司培养了员工很多年,但员工也为公司付出了很多年。公司不应只看到自己的投入,而忽视员工的贡献。如果双方始终处于这种互相防备的状态,信任是无法建立起来的。这几年我明显感到劳资矛盾在扩大,那些总是被上司刁难,或处于被裁边缘的员工,会对公司产生极大的不满。
我曾处理过一个案件,涉及一位刚进入互联网行业不久的年轻人,他的上司打算“优化”他。年轻人感到非常愤怒。恰巧那时,一家咨询公司联系他,希望付费咨询,他便答应了。后来,这年轻人告诉我,当时他已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他只收取了咨询公司两个小时的费用,却给对方讲解了十几个小时,属于免费赠送。对方提出多付钱,他却拒绝了,坚持只收事先约定的两小时费用。他说:“我不在乎钱,就是要告诉你这些信息。”后来,公司自然得知此事。虽然未构成刑事犯罪,但事件闹得很难看,他自己也非常后悔,可一切已无法挽回。
还有一个趋势是,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起诉权正被恶意用作商业竞争的手段。例如,在融资或上市关键节点进行“狙击”,这种现象在新能源行业尤其普遍。我举一个例子:一位技术卓绝的博士,曾是新能源行业某公司的副总,后离职创业。他的公司发展迅猛,融资也进展顺利。最终,一家重要的大型机构准备入股,这笔资金若能到位,公司估值和行业影响力将显著提升。
就在这个关键时刻,他的前东家突然发起了竞业限制和商业秘密相关的诉讼,声称这位核心人员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要求他停止侵权并赔偿。然而,这位博士在离职前已经非常谨慎。他预见到未来可能出现纠纷,因此与前东家签署了协议,放弃了部分期权和奖金,换取了前东家不追究其竞业限制和商业秘密责任的承诺,公司当时也出具了承诺函。
即便如此,前东家明知存在这份承诺函,也清楚官司大概率会败诉,却依然选择在关键融资节点发起了诉讼。最终,官司虽然赢了,但融资机会却错失了,宝贵的窗口期一去不复返。在商业上,我们仍旧是输家。所以你看,商业秘密保护并非简单的非此即彼。公司当然需要保护核心商业秘密,这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但如果“保护商业秘密”的概念被无限扩大,沦为监控员工、惩戒离职者、打击创业者甚至内部倾轧的工具,它同样会阻碍一个公司的发展与成长。
公司需要防范竞争对手,但绝不能把所有员工都视为潜在的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