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湖北省公布了两起涉及公民“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国际联网”的行政处罚案例。其中一起发生在鄂州市,一名男子因在家中使用国产荣耀手机通过特定软件访问国际互联网,浏览境外社交应用TikTok和X,被当地警方处以200元人民币罚款。
根据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区分局当天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3月8日下午5时许,这位许姓男子在家中使用名为“Clash”的软件连接国际网络,并查看并使用境外的TikTok和X(即前身为推特的平台)。警方表示,相关事实已由许某的询问笔录及软件截图等证据证实。
值得注意的是,TikTok是字节跳动面向海外用户的短视频平台,与X等国际社交媒体一样,在中国境内通常无法直接访问。警方认定,许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关于擅自进行国际联网的规定。
依据中国1996年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通过官方指定的国际出入口信道。该规定明确禁止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建立或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违反者将面临公安机关的警告、责令停止联网,并可能处以最高1万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尽管条文提及的邮电部已于1998年撤销)。
除了鄂州的案例,同日孝感市也披露了一起类似的案件。孝南区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查处了一名使用VPN访问境外网站的网民,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此前,湖北公安执法公开平台在去年8月22日亦公布过一起武汉的案例。一名王姓男子在警方检查中被发现使用手机“翻墙”软件浏览境外网站,后经调查承认非法连接国际互联网。尽管他最终仅受到训诫,并未被罚款,但这些案例共同表明了官方对未经批准国际联网行为的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