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中央网信办公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该通知包含11条细则,旨在全面整顿行业乱象。其中明确规定要对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进行分级管控,强制设定消费限额和提醒机制,并严格禁止排行榜单中的不良竞争。同时,新规严禁以任何形式诱导打赏,限制主播的打赏权限,加强对异常打赏行为的监测预警,并畅通纠纷投诉渠道,以引导用户理性消费,净化直播环境。
新规颁布已逾一月。据央视新闻报道,多数网络平台已按照新规定对打赏设置和验证提醒等功能进行了升级和调整。然而,观察发现,仍有部分平台在落实新规要求上显得敷衍了事。
新规要求,用户首次进行直播打赏时,平台应主动提供打赏限额设置服务,允许用户自行设定单次及单日打赏的最高金额。
此次新规的一大亮点在于专门完善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记者注意到,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使用家长手机进行大额打赏的情况屡见不鲜,即便绑定了支付账户,也往往瞒着家人。针对这类情况,目前尚缺乏有效的验证手段。
此外,新规还对打赏限额做出了明确规定。直播平台可运用AI算法识别高频、大额打赏行为,并自动触发紧急联系人通知等程序功能,从而完善对老年用户权益的保障机制。
另一个常见问题是,一些观众在直播时,受主播诱导慷慨解囊,进行高额打赏。但当他们冷静下来时,往往感到后悔。那么,这些打赏出去的钱款是否还能追回呢?
报道援引了一个案例。北京的王先生是直播爱好者,在某直播平台累计充值打赏超过460万元,打赏过逾千名主播。其中,他对一位名为“小五”的女主播打赏了74万余元。王先生声称,当他在直播间送出较多礼物时,女主播会点名感谢他,并说出“要跟王先生‘生猴子’,陪他到老”等言语。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刘奇琦指出,该主播常进行惩罚性直播内容,并时常呼唤粉丝“家人们救救我”。若有人打赏较多,她便会说“要跟他‘生猴子’”。王先生因此认为主播意图与自己发展恋爱关系,并与主播建立了直播之外的微信联系,频繁互动。
王先生表示,他曾向主播表达恋爱、结婚的意愿,主播当时并未拒绝。然而,在他大额打赏后,主播态度骤变,多次拒绝与他见面,并声称只能做普通朋友,最终不堪其扰拉黑了他。王先生认为女主播虚构婚恋承诺、隐瞒住址并推脱见面,构成欺诈,遂将平台和主播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其打赏的7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女主播并未直接要求或明确同意与王先生恋爱、结婚,也未曾索要打赏或其他财物。“喜欢”、“爱”乃至“生猴子”等用语在网络空间广泛流行,已非恋人专属的表达。王先生长期使用平台打赏,应当具备一定辨别直播间话语的能力,不应因主播感谢打赏的言辞而误认为主播有意与他恋爱或结婚。
法院最终裁定,女主播的行为不构成欺诈,驳回了王先生的请求。
法官提示,网络直播打赏是用户在直播平台通过充值购买虚拟礼物,并将其赠送给主播的行为,旨在换取表演互动、情感认同或提升榜单排名,属于一种网络消费。成年人对网络主播的正常、自愿打赏,是其对主播和平台所提供劳动服务的对价,具备合法效力。消费者事后不能反悔并要求返还。
然而,如果主播存在虚构身份(例如伪装成富二代)、承诺婚恋,或者通过色情诱导等非法手段获取的打赏,以及打赏资金本身属于犯罪所得,则存在追回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如聊天记录、直播录屏、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具体的证据细节和行为定性最终需由法院来认定。
